
1. 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 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室,并将“两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供监考人员查对。
3. 考试开始后,考生必须把姓名、班级、学号、所属办学单位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不得拆散试卷、涂改或不写姓名,若有违者,该得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4. 监考人员核对证件无误后,学生按照签到表名单进行签到。签到表由办学单位从考务管理平台中进行打印,不允许自行制作。严格禁止代签行为。
5. 对于使用答题纸答题的课程,考生应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选择题和判断题答案选项,其余主观题应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答题。
6. 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在交卷以前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室。
7. 考生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其它任何涉嫌考试作弊的物品在发卷前全部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开卷考试,考生所需书籍、资料一律自带,不得在考室内互相借用、传看。
8. 开始考试的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动笔答题。考生应独立完成答卷,不得在考室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偷看、暗示、传递、抄袭、夹带、代考等,如有违者,本人及协同者均按考试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9. 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
10. 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有疑问应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11.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试卷、稿纸一并叠好反扣桌上,严禁将其带出考室。考生交卷后不得在场内逗留、高声喧哗。
12.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人员的统一调动。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的,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视其情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