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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介绍

发表时间:2015-07-16 11:59:00 浏览:2885 发表人: 审核人:
  

 

  1. 背景

    1993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要制定各种职业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200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正式颁布,2006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要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2005年底,劳动保障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了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计划要求在“十一五”期间,为5000万人次参加鉴定提供服务,重点是抓好200个左右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工作。

    1, 国家证书制度

    在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或者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的机构来实施,这是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特征。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如下四点:

    从制度体系上看:我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属于国家证书制度体系。

    从认证方式上看:我国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第三方认证的现代认证制度。

    从考试性质看: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考试模式。

    从鉴定内容上看: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职业导向的内容体系。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作为考试活动的特殊表现形式,与各类考试活动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其评价的内容是劳动者从事某具体职业活动的工作能力,通常要求在工作场所进行操作技能的考核。为实现评价活动的公证性和权威性,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鉴定实施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具体的鉴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工作地位。一般而言,社会通用工种的鉴定活动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实施,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活动由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实施。

  1.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场所。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按规定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活动。并为鉴定活动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场所、设备、检测手段。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责与任务

    ·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发准考证;

    ·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汇总鉴定考核成绩,并报鉴定指导中心;

    ·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做出评价;

    ⊙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

    ·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遵循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2.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标准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符合所鉴定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的管理规章和制度。

    ·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基础设施等。

    ·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

    ·具备考务工作计算机管理的条件。

    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对不同职业(工种)鉴定所(站)有具体的条件标准要求。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条件标准,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制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条件标准,由行业部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制定。

     

     

     

    职业技能鉴定

     

     

    业务指南

    什么是技能? 技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

    什么是职业? 职业是指一群人从事一种对社会有一定功能好处的活动的人员集合.

    什么是职业技能? 就是指人在职业活动范围内要求掌握的技能.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了从根本改变我国现有职工队伍素质偏低状况,建立起科学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央和国务 院对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做出战略调整——实行学业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两种证书制度. 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它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国际上通行的对技 术技能人才的认证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级别即:五级/初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二级/技师; /高级技师.

    报名须知:

    . 报名地点:到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下属的各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报名.

    .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指申请参加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 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 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 2 年以上.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 (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各职业的申报年限,一般不低于以上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标准).

    ,鉴定方式:

    指根据本职业的特点确定考试,考核的项目和方式.一般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的人员还须进行综合评审.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或减 少考试,考核项目,并作详细说明. 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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